
分类型看:1月—4月,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面积1501.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为89.6%;办公楼销售面积9.4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8%,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为0.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113.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3%,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为6.7%。
分市州看:今年1月—4月有3个市(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市(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一致。具体为:安顺市、遵义市和铜仁市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6.8、18.2和1.7个百分点;黔西南州、贵阳市、黔南州、六盘水和黔东南州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2.5、12.1、14.5和27.2个百分点;毕节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与全省持平。
此外,2021年1月—4月,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较大的是遵义市、贵阳市、黔南州和毕节市,占比分别为24.4%、18.8%、12.9%和12.7%,其余市(州)销售面积占全省的比重均在10%以下。(记者 杨源)
来源:新华网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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