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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真金白银扶持中心城区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1-09-09 01:39:17

    近日,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出台,涉及支持企业减负稳岗、促进多渠道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9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4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荆州全力以赴推行稳就业2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25条措施中涉及新增和调整后的中心城区补贴资金发放范围与工作职责有关事项。

    企业新进职员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荆州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落实发放;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由见习、实习单位(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发放。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由吸纳就业的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落实发放。其中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新招录劳动者就业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执行到3月31日;后疫情期间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补助由其服务的企业(即吸纳就业的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落实发放,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执行。其中疫情期间组织推荐劳动者就业符合条件的执行到3月31日;后疫情期间推荐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成功就业6个月的,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按1242元/月执行

    荆州对就业困难人员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2020年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242元/月执行。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府不再缴纳失业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2020年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的80%即993元执行。

    转岗职工以工代训企业可申请每人每天100元培训补贴

    中心城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人社部门落实发放。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示范基地水电场租补贴和有关奖补,已由市本级、各区落实的按原渠道落实,各区新建、新认定、新批复的由各区落实。

    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城区参与、服务疫情防控正常生产企业,各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新招用、转岗职工采取以工代训方式开展培训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即日起,荆州此次稳就业补贴资金发放相关事宜开始执行,申报办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信息来源:江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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