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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盔看法治

发布时间:2021-09-09 02:28:42
  徜徉于台湾街头,川流不息的除了汽车,就是摩托车。大部分台湾人上下班出行,选择乘坐摩托车。有一道景观吸引了我:摩托车驾乘人员,清一色的戴着头盔,连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小孩都戴有头盔,尽管热带气候下满头大汗,无人例外。这一现象不仅仅在大中城市,在台南的嘉义县、南投县的一些小镇的十字路口,等待红绿灯的摩托车群,人人的头盔戴得整齐,看不到一个例外的。我在高雄市的街道随机采访一个摩托车主,他惊讶地说,不戴头盔,怎么可以出门呢?那意思仿佛在说:不穿裤子怎么能够上街呢。
  同行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在越南的城乡旅行期间,也看到类似的现象,越南人习惯于摩托车出行,且人人都戴有头盔,如有不戴头盔被交警抓住的,定受严厉处罚。
  相比之下,在我们内地,随处可见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群体,他们招摇过市,风驰电掣,路口的交警却视而不见。在寒冷的冬天或者雨天,会有少数摩托车主戴着头盔,那是为了御寒避雨。在晴天或者大热天,是绝对不会有人戴着头盔驾乘摩托的。
  驾乘摩托车而不戴头盔,属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会受到交通处罚。其中,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处以50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扣2分,乘坐摩托车未戴头盔的人处以5元到50元的罚款。
  一位在交警队工作的朋友介绍,前几年县里开展过摩托车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强制性推行办理摩托车驾照、上牌和保险,保险公司还特意推出“办保险、送头盔”优惠活动,但成效不大,摩托车主与交警玩“躲猫猫”,办理率很低,此后不了了之。这位交警说,他经办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中,因不戴头盔而触地死伤的,不计其数。
  既然有强制性法规,可为何国人驾乘摩托车还是不肯戴安全头盔呢?
  市民的人生安全意识薄弱、习惯的惰性固然是一个方面,主要责任还在于交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缺失。本来是有法可依的事,因执法部门责任心和执行力的缺失,执法的弹性太大,就导致违法的事成为市井常态,人们见怪不怪。试想,连无证无牌的摩托车都可以大行其道,戴不戴头盔这样的小事,更是不会有人来管了。既然绝大多数摩托车可以违章行驶,交警的警力又有限,“管不过来”,就会产生“法不责众”的思想,执勤的交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遇到专项治理活动,就抓一阵子,一阵风过去,又恢复常态,无人问津。
  而摩托车驾乘人员也会产生“从众”心态,既然交警不查不罚,既然大家都可以不戴头盔出行,我干嘛要“别出心裁”?甚至人们还会感激执法部门的“人性化”和宽容度。如此侥幸蒙混过关,全然不顾自身生命安危,一意孤行,出了安全事故致伤致死,也只好自认倒霉。
  当一件普遍认同是违法的事成为生活常态,见怪不怪,而政府和执法部门又麻木不仁,这样的社会现象是非常可怕的,我们政府的社会管理肯定是出了问题。
  管住安全头盔,事关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珍惜。“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法治建设的路还很长远,我们当从点滴小事做起。(监利县新闻中心主任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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