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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台办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 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0 21:11:11

  根据市级机关文明办《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决策部署,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作为机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丰硕成果的集中展示,作为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显著成效的全面总结,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抓手,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圆满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二、任务分工

  创建申报工作在办领导班子领导下开展。针对《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市级机关2023年版)中明确的测评项目,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成立材料综合组、环境宣传组、学习推动组。

  (一)材料综合组

  牵头办领导:王文忠

  组长:薛景明 副组长:王保卫、张全胜

  组员:林春玉、黄 晋、康宁远、冷 松、闫学博、张继敏、王 敏、吴 旋、顾文斐、白 华、牛春伟

  主要任务:

  1.制定《市委台办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方案》。

  2.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工作推动会。

  3.填写《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推荐表》,拟写创建工作整体情况报告。

  4.对照测评体系中明确的14个测评项目,逐项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5.按照申报要求,调整申报材料格式,统一进行排版。

  6.通过“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库”向市级机关文明办上报申报材料。

  7.编印《市委台办创建文明单位资料汇编》。

  8.联系对接测评组来办实地测评有关事宜。

  (二)环境宣传组

  牵头办领导:原 清

  组长:胡彦奎 副组长:杨红峰

  组员:秘书处、网信办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

  1.对照测评标准,加强硬件建设,对办机关橱窗、电子屏、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展示内容进行设计更新。

  2.设计制作创文主题办公用品。

  3.通过“津台之桥”网页、微信公众号制作发布创文工作相关宣传信息。

  4.对办机关内外环境进行维护。

  (三)学习推动组

  牵头办领导:陈建萍

  组长:刘振杰 副组长:沈 斌

  组员:经济处、交流二处有关人员

  主要任务:

  1.编印应知应会手册,组织理论测试,确保党员干部学习掌握。

  2.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创文工作有关信息和应知应会内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和创建氛围。

  三、阶段划分

  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谋划部署,积极申报。(2月22日前完成)

  材料综合组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办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处室,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3年版)》进行自我评估,填写《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推荐表》,拟写书面参评报告。

  第二阶段:对照标准,全面创建。(3月10日前完成)

  对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按照任务分工,逐条逐项梳理相关文字和图片材料,完善机关环境建设,全面总结我办三年来文明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现文明单位创建在机关内部建设中发挥的显著成效。3月3日前,相关资料汇总齐全,环境建设基本完成,办领导班子逐项验收,查漏补缺。3月10日前,通过“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库”上报市级机关文明办。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参与测评。(3月20日前完成)

  进一步完善办机关文化环境建设,利用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载体营造文明单位创建浓厚氛围。继续梳理丰富相关材料,整理编印《市委台办创建文明单位资料汇编》,总结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积极配合做好市级机关文明办实地测评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要意义。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程,是加强新时代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政治机关定位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机关工作水平、文明形象的有力抓手。党员干部要强化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水平。坚持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工作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改善提升创建工作环境,针对性抓好精神文明教育,凝聚党员干部精神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对台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把创建过程变成广泛听取意见、为台胞办好事解难事的过程。

  三是积极营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津台之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对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的主题宣传,通过制作创建宣传品、搭建创建平台等手段,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建言献策活动,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附件: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市级机关2023年版).docx

  机关党办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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