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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1-07-26 14:42:00

  兰溪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1993年被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2005年经国务院重新审定予以保留。

  兰溪经济开发区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和浙中特色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兰溪的工业集聚区、现代化新城区和改革试验区。十多年来,开发区以兰溪良好的工业基础为依托,引进入园企业370多家,已投产企业260多家,逐步形成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医药食品、建筑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群。入园企业分别来自于9个国家和地区、全国11个省市,一批知名企业如北京首钢、浙江衢化、上海华源等集团子公司以及国家天然植物药生产基地纷纷落户本区。

  开发区分江南片和兰江片;江南片位于杭金衢高速公路沈村互通口,是兰溪的南大门,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兰江片沿330国道和金千铁路线布局,依托原有城市和工业园区向西拓展,开发纵深广阔,开发潜力巨大。

  运力支撑:航空:距义乌、衢州机场半小时车程,距萧山国际机场90分钟车程。

  公路:境内道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以杭金衢高速、330国道和3条省道构成的主要公路网与周边地区相连。至杭州、宁波出海口均为90分钟车程。开发区内道路框架清晰,布局合理,宽36米、45米、60米的园区框架道路与城市干道和境内交通干道连接顺畅。

  水路:拥有浙江五大内河港之一的500吨级兰溪港。

  铁路:浙赣铁路杭金千线货场紧临园区,兰溪至上海快车每日对开。

  水源保障:区内供水由城市水厂直接供给,水源由总库容达3640万立方米的芝堰水库深层水提供;同时区内建有从兰江提水的工业用水水厂,供水能力达5万吨,为大型工业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用水。

  电力支持:浙能兰溪电厂装机容量240万千瓦,年发电量132亿千瓦时以上,首期60万千瓦已并网发电。

  气热供应:拥有热电厂两座,燃油调峰电厂一座,保障园区企业集中供气、供热。

  污水处理:区内排污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全部埋设地下排水、排污管线。污水纳入兰溪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省百亿生态工程之一的兰溪污水处理厂,首期已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4万吨。

  产业特色

  1、纺织·服装业:

  为开发区最大行业,58家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区42%,以纺纱、织布、针织、服装为主导产品。

  纺纱:拥有10万纱锭,年产1.8万吨J40S—J80S精梳纱。

  织布:具有年产26000万米坯布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有各类弹力纱卡、直贡、府绸、弹力牛仔等二百多品种,立马云山企业研制开发的“电子提花双层弹力布”、“经纬竹节弹力牛仔布”被评为浙江省创新产品。

  服装:拥有年产300万件各类服装生产能力。

  2、冶金·机械业:

  有企业47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8家。

  冶金:拥有年产3万吨氧化铝型材,6.8万吨铸造合金锭,15万吨不锈钢热轻退火酸洗卷和6万吨精密不锈钢冷轧中宽板带的生产能力。

  机械:主导产品为数控机床、普通车床和汽摩配件。

  3、电器·照明业:

  电器·照明企业27家,其实现销售收入占比为16%,27家企业全都通过ISO9001:2000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强制性认证(3C)。主导产品为音视频线、铝镁合金丝、电工圆铜线、漆包线、铜包铝丝、电线电缆、YZTD系列塔机专用电机、旋转式空调压缩机和各类节能灯。

  4、医药·化工业:

  医药:上市公司浙江康恩贝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天一堂药业公司、浙江一新制药公司落户园区,均为全国中药50强企业,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述三家公司为龙头,占地面积647亩,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天然植物医药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

  投资政策

  1、税收奖励:2003年7月1日以后入区的企业,经批准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增值税留地方部分的50%予以奖励。

  2、地价优惠:工业生产性项目基准地价8—10万/亩。内资对优质工业项目地价实际投资5000万—1亿元,优惠10%~15%,1亿元以上优惠15%~30%;外资项目地价以实际到位注册资本计算,投资100万美元优惠10%起计,每增加200万美元提高优惠幅度5%,最高优惠30%;地价优惠部分改预先优惠为事后奖励,待项目达产后返还(不计息)。

  3、技改奖励:对纺织企业当年新增喷气织机、大剑杆织机10台以上,分别给予1万元/台、5000元/台资助;当年新增小剑杆织机20台以上,给予2000元/台资助。采用国内先进水平的精梳机、自动络筒机、细纱机及气流纺设备,按投备总额的5%予以资助,其他企业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总额的3%或5%给予资助。

  4、出口奖励: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外贸流通、企业收购或代理本地产品出口实行累计递增奖励,每出口1美元,分档奖励0.03~0.07元;加工贸易按其加工料件的进口额(海关额)再增加奖励0.04元。对加工贸易保证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

  5、境内外参展补助:凡我市企业参加境外各种商品交易会予以摊位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东南亚、港澳地区的展会为1万元/标准摊位,其它地区为2万元/标准摊位,每家企业每次境外参展可享受补贴的摊位数最多2个。

  6、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对一年内出口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分别进行奖励:加入阿里巴巴国际商务网站开展网上贸易的企业奖励5000元;获得UL、CE等国际认证的机电产品,每项认证证书奖励1万元;在产品出口国(地区)注册1只商标奖励1万元。

  7、创牌奖励: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只,省级10万元/只,金华市级1万元/只。

  8、融资便利:设立2000万元专项贷款基金,用于规模在200万元以上中小企业短期信用贷款;对企业从市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按利息额的10%予以资助。

  9、以企引企奖励: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嫁接项目,过户办证中发生的地方规费按20%收取,征收的地方税本市留用部分奖励80%,并享受税收财政奖励。

  10、标准厂房补贴:标准厂房建成出现空租第一年补贴2元/平方米,三年内租金收入营税、城建税留地方部分,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予以奖励。租赁厂房的初创企业前三年每月每平方米分别补助3、2、1元。

  11、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对市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内扩散和新设立配套厂家10家以上的奖励3万元。

  12、购房奖励:实际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分档奖励600-1000元/平方米。

  13、外商便利:从项目落户到投产实行“全程代理制”,不收任何服务费,并提供“兰溪绿卡”,在收费、交通、医疗、教育方面享受特殊便利。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  邮编321100)

  联系人:陈红蕾   电话 0579-8929218    lxjjkfq@mail.jhptt.zj.cn

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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