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张家界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及签注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事项 |
办事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受理机构 |
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决定机构 |
湖南省公安厅 |
办理条件 |
1、凡在我省学习、进修、依亲、寄养、就业、购置房产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办理1- 2年有效的加注和签注。 |
申请材料 |
1、申请人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身份证件或出入境证明;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
办理期限 |
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证;来往大陆签注(一次有效)20元/次;来往大陆签注(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100元/次。 |
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2005]1460号 |
填写表格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
监督检查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
咨询渠道 |
http://www.zjjga.gov.cn 或 0744-8248129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下午 5∶00 办公地址:张家界市公安局一楼办证大厅 |
乘车路线 |
乘10、4路公交车至张家界市公安局门口下。
|
在线申报 |
正在建设中 |
状态查询 |
http://www.zjjga.gov.cn 或 0744-8248129 |
张家界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目录指南
填表单位:张家界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事项 |
办事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受理机构 |
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决定机构 |
湖南省公安厅 |
办理条件 |
1、探望在台湾定居的直系亲属; |
申请材料 |
1、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资料;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
办理期限 |
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每证30元 |
收费依据 |
计价格[2000]293号 |
填写表格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申请表》 |
监督检查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
咨询渠道 |
http://www.zjjga.gov.cn 或 0744-8248129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下午 5∶00 办公地址:张家界市公安局一楼办证大厅 |
乘车路线 |
乘10、4路公交车至张家界市公安局门口下。 |
在线申报 |
正在建设中 |
状态查询 |
http://www.zjjga.gov.cn 或 0744-8248129 |
张家界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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