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工业加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09〕8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工业加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张政发〔200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提振信心,抢抓机遇,强化措施,调整结构,推进改革,解决新型工业发展和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新型工业加速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工业的领导。工业化是实现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是我市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实现富民强市的必然选择,也是实施《张家界市“三年有改观五年大变样”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要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眼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发挥旅游优势,带动和促进新型工业和其他产业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立足长远,狠抓当前,切实加强对工业的领导,把支持工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把服务工业企业作为应尽的职责所在。要大力宣传我市发展新型工业的政策、作法和典型,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在全市形成抓工业、调结构、促增长、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对工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2009年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以后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和表彰奖励。区县政府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并逐步增加,加大对新型工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三、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制度。由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金融部门支持,“特派员”联络,在全市选择发展前景好、市场空间大、带动能力强、管理基础好的13个企业(项目)进行重点帮扶,主要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财税政策落实、金融信贷支持、经济环境优化、战略投资者引进、技术人才保障等方面提供服务,千方百计将其做大做强。
四、落实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梳理并落实我市享有的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和省湘西地区开发等优惠政策,为推动新型工业加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工业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工业用地优惠价格,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确保重点工业项目顺利开工;经济及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协调,列出符合优惠条件的工业企业名单,对其新增电量给予优惠;交通运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运力协调,保障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原料、设备、产品的运输,有必要的要开通“绿色通道”;财政、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帮助工业企业落实土地、增值税改革转型、出口退税等政策,并在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工业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扩大外贸直接出口;外汇管理部门要简化外汇管理手续。
五、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张家界科技工业园和慈利、桑植县工业园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组织协调并加快园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入园企业(项目)落地,促进优势资本、资源、要素向园区集中,实现工业集约发展。2009年,要力争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亿元以上(其中张家界科技工业园2.5亿元以上),建成标准厂房3.5万平方米以上,储备土地2000亩以上,新开工工业项目10个以上。
六、下大力气招商引资。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整合各方面力量,将工业与旅游产业项目“捆绑”招商,统一发布项目、统一宣传口径、统一组织促销,务求实效。实行招商引资工作部门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广泛的投资商、合作者,促进本土企业改造提升。积极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凡来张投资的,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明令禁止的以外,都可以大开“绿灯”,促使引进工业项目落地建设。
七、狠抓工业产品质量和品牌培育。引导工业企业树立质量和品牌意识,加强对提升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标准化建设和质量监控监测。整合现有企业和产品,创新营销机制和模式,重点培育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汽车配件、特色工艺品、服装鞋帽等六大系列产品。依法整治旅游商品市场,加大对工业企业品牌保护,打击各种侵权行为。
八、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提高行政效能,努力为工业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并设立公开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及时处理各种投诉,切实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九、进一步夯实工业发展基础。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建设内容,全面启动城市改造、电力、交通、供水、排污等重点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创业园、孵化器,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平台。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信息、技术、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投资者、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进一步转变投资观念,提高经营水平,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十、建立促进工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对在引进工业企业(项目)、帮扶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和财源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重奖,并予以大力宣传。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张家界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