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对台工作的具体政策、计划、规划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三)分析研究台湾政局、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全市涉台政策性问题,提出我市发展两岸关系的对策、建议。
(四)协调有关部门促进两岸间的通邮、通航、通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对台招商引资、台商投诉和滨台间经济、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台胞来滨定居工作;协调处理滨台间人员往来工作;组织、指导台胞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滨台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台属工作。
(七)开展对台湾中上层重点人士的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台湾中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
(八)负责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负责台湾记者来滨采访事宜。
(九)指导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体团体有关对台方针政策、重点人物、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方面的涉台工作。
(十)归口管理台胞捐赠;协助台属办理台胞在台遗产处理。
(十一)承办省台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交办的事项。
(十二)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滨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