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滨州市委台办召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责任,把本办全年工作重点和创建任务相结合,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涌跃地投入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中来。会议由刘福英副主任主持,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田立柱主任做重要讲话。
刘福英副主任宣读了《中共滨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及《关于成立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的通知》两个文件。
田立柱主任就我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从三个方面讲了重要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争创文明单位的意义。我办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以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机关干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效措施。全办上下要切实提高对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第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基础工作。按照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我们要以“创一流、树形象、做表率、强业绩”为宗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创新型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廉洁型机关、创建和谐型机关“五型”机关为目标,同时要与我办正在争创的“平安单位”、 “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相结合,根据全市对台工作实际,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创建活动。
第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确保创建文明单位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的创建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面对繁重的对台工作事务和创建工作任务,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按照今年全办部署安排和工作重点,坚持“深入发动、精心指导、典型引路、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科学务实、积极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田立柱主任最后强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今年我办重点工作之一,我们要把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年重点对台工作和创建文明单位任务三者相结合,通盘考虑、合力而为。希望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加强配合,确保我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目标的顺利完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态、美丽、幸福的新滨州做出我们对台干部新的更大的贡献。
滨州市台办 张永湛
主办单位:滨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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