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13 14:15:35

  为完善台商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经中央批准,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于2007年1月30日正式成立。联席会议由中央台办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分管部级领导,主要负责研究涉及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政策事项,并参与国共两党有关机构台商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平台的运作、商谈、对话及交流。2008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台商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经中央批准,联席会议增加教育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等十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成员总数增加到33家,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央台办,由中央台办投诉协调局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各成员单位指定涉台业务主管部门一名司局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处理台商权益保障日常工作事宜。 

  联席会议的成立有效整合了行政资源,形成了做好台商权益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联席会议共召开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出台了诸多惠及台商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台商权益保障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工作机制,督办解决了一批台商投诉大案、要案、积案。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地方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各省市纷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筹建相应机制。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参照中央联席会议模式,建立了富有地方特色的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台商权益保障经贸考察交流团赴台参访

  应国民党智库邀请,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贠小苏,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同志以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高级顾问名义,率台商权益保障经贸考察交流团于6月28日至7月9日赴台参访。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四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组团。

  交流团在台期间,拜会了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和智库;与国民党大陆台商服务联系中心和台商进行了座谈,就促进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进行探讨;与台湾地政界相关人士就加强两岸地政合作和交流交换了意见;拜会了岛内重要工商团体、行业公会,考察了台塑集团等岛内知名企业和科技园区;赴台湾南部进行考察,与基层民众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此次参访进一步宣传了我对台方针政策,充分体现了我保护台胞权益的善意和诚意;强化了国共两党党际工作平台运作,增进了对台湾政经现状的感性认识,深化了对台湾社情民意的实际了解。岛内各界对于此次交流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岛内一些工商团体负责人专门致函表示,此次中央部会级的交流团来台参访,“必能促进海峡两岸的经贸交流和未来两岸互惠发展”,“藉由此次交流,会员们更加了解大陆中央领导对台商的照顾与关心,对于以后在大陆地区的投资将更具信心”,“经由领导们对于台商的深入了解和照顾,减少台商在大陆的投资障碍;如此必能促进两岸的经贸发展,完成利国利民的大业。” 

永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