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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7 15:09:37

  关于培育和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6月21日)

  为积极抢抓国内外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新机遇,提高益阳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服务外包发展目标和重点

  1.充分认识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性。服务外包产业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的产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落实省委省政府 “四化两型”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实现“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目标的重大战略选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2.明确发展目标。着力引进和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争取近期申请列为“湖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通过3-5年的努力,到2015年实现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年营业额达到50亿元,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列入国务院确定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3.确定发展重点。当前重点支持和引导服务外包产业向益阳高新区及益阳东部新区集聚,积极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着重引进既能承接全球服务外包又可向国内发包的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外包业务重点发展呼叫中心、动漫制作、数据处理、财会核算、软件开发外包和研发设计外包等业务流程外包和信息技术外包。

  二、科学规划,加快推进益阳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

  4.开展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益阳服务外包产业园规划。产业园规划用地约1平方公里,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求,分期建设。同时,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落户产业园。

  5.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从建设高水准、具前瞻性服务外包园区所需要的硬件出发,为园区提供水、电、气、交通、通信等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企业办公、生活休闲、健身娱乐设施为一体的配套齐全的国际化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6.引进专业开发商参与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园区专业开发商,参与益阳服务外包产业园的建设和招商,特别是要依托专业化开发商在服务外包资金、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优势,进行专题招商,加快引入一大批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入园。

  三、政策扶持,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支持力度

  7.开展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工作。经信部门会同经济合作、财政、科技等部门负责服务外包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经认定的企业,符合有关条件可比照享受全国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本意见所列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8.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本级和受益地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相应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新引进服务外包企业平台建设的扶持和本意见中所列的人才培训及新引进项目的补贴与奖励;积极争取中央、省有关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相关资金。

  9.给予企业税收贡献奖励。在我市产业园区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按其实际所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和城建税本级实得部分的额度,前两年实行100%全额奖励,后三年实行50%奖励。

  10.给予土地政策便利。对落户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工业用地性质购地自建办公用房(含配套生活用房),土地价格可执行工业项目用地的优惠政策;按商服用地性质购地自建办公用房(含配套生活用房)的土地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商服用地的土地基准地价,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席位1000个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按商服用地性质购地自建办公用房(含配套生活用房)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70%。服务外包企业受让土地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给服务外包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所建配套生活用房限于企业自用,不得对外出售。

  11.给予企业高管人员奖励。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关键的5名技术高管人员且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本级实得部分的100%标准予以奖励。

  12.给予建设和购买办公用房补贴。服务外包企业在产业园区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减免,其他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服务性收费按工业项目收费标准执行;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所缴契税本级实得部分100%标准给予补助。

  对于离岸服务外包企业以及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和地区总部在产业园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不超过购置价格的20%标准,直接给予资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13.给予租赁办公用房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租赁面积人平不超过10平方米的,三年内按房屋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元∕平米∕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租房补贴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

  14.给予呼叫中心席位补贴。服务外包企业自建呼叫席位的,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后,给予企业每个席位500元的补贴。

  15.给予人才录用补贴。以往年最高员工人数为基数,每新录用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按照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支持。支持费用在员工工作期满1年后兑现。

  16.给予培训机构培训支持。我市培训机构培训的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大专以上学历),与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经费给予培训机构支持。

  17.允许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的工时工作制。

  18. 鼓励企业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对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02700l/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0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的企业,每项认证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单个企业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且不超过国家、省、市补贴后的差额。对于其他不在本条款内的同等水平或级别认证,经市有关部门审定认可后,可参照本条款进行奖励。

  19.给予通信资费优惠。在给予服务外包企业优质高效通信服务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有竞争力的套餐资费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发生的国际通信专线费用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总费用的50%,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0.鼓励企业承接境外业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的出口给予资金支持,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结汇数据作为奖励依据,年出口额10万—50万美元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年出口额50万—100万美元的,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21.从业务上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积极整合我市现有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我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信息技术咨询、运营维护、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数据处理、财会核算、培训等非涉密的可外包业务发包给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培育和壮大我市服务外包市场。

  22.给予率先落户我市的企业特别奖励。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1年内在我市注册、营业,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第一年实现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直接给予落户的企业30万元的项目奖励。

  23.鼓励服务外包大型企业落户我市。对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软件100强企业所设立的企业或机构,按相关认定标准给予100-500万元的鼓励资金。对于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的鼓励资金。

  四、重视人才,加强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24.加快服务外包学科学院建设。整合资源,构建我市政府、高校、企业三位一体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综合体系。优化高校相关学科设置,在有关院校增设服务外包相关专业;选择若干高校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适时引进和建设服务外包专业学院。

  25.加强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培训储备。政府主导,院校参与,开展服务外包储备人才培训,供落户益阳的服务外包企业招聘录用。

  人才储备以培训呼叫人员为切入点,逐步培训其他服务外包所需各种人才。2011年实现培训1000名呼叫中心人才的储备,以后每年至少培训储备2000名以上服务外包人才,5年内达到培训储备10000名以上各类服务外包专业人才的目标。

  26.鼓励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将服务外包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我市引智范围,享受我市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户籍、子女教育、就医、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

  五、完善机制,加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7.搭建服务外包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服务外包的研究,建立服务外包信息网,搭建服务外包交流平台,及时了解服务外包企业需求。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

  28.建立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信息专报工作;统计部门要建立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环境

  29.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益阳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

  30.加强金融服务。改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投融资环境,优先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等融资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融资上市。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外汇管理绿色通道,及时解决企业外汇登记、并购、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

  31.放宽市场准入。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工商收费按法定收费标准下限执行。市全程代理服务中心对所有落户的外包企业实行行政审批手续全程代理服务,限时办结。

  32.加强基础设施服务。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保障。在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确保实现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和双备份网络系统。建立服务外包的绿色出口通道,建设专用数据业务接入平台,通过同城交换和G级宽带直达国家国际出口,实现服务外包企业通信专网的大容量、高带宽的数据传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33.加强对服务外包工作的考核。将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列入全市招商引资考核重要内容,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全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对各有关单位进行工作考核,对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其他

  34.本意见适用于在我市益阳高新区及益阳东部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引进的服务外包企业,以及已落户益阳高新区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新增席位1000个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

  35.我市其他区县(市)出台类似服务外包产业优惠政策,须报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

  36.本意见所涉及的有关奖励和补贴支出,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地和市本级财政承担。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37.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件发至县级) 

  主题词:产业发展 服务外包 意见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2011年6月23日印发

主办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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