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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点新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 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简化审批强化监管

发布时间:2017-04-10 10:32:32

   (来源:德阳日报)

    ●探索以区域评审评估优化单个项目评审评估●执行三方承诺制度●建立投资项目全过程诚信监管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发展环境,我市出台《加快推进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简化审批强化监管试点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点探索强化行政监管、简化行政审批、业主诚信守诺、“一诺即办”新机制,有序推进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

    根据《意见》,此次试点主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以诚信为前提、以服务为先导、以监管为保障”的加快推进机制,以简化审批为抓手进一步降低门槛,以强化监管为前提进一步简化审批,以优化服务为保障进一步加快审批。

    《意见》提出,将创新实施五条措施——一是探索以区域评审评估优化单个项目评审评估。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完成园区的水土保持方案、压覆矿床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等相关评审评估程序,以区域评审评估结果为基础,简化单个项目的逐项评审评估。例如,交通影响评价方面,园区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由园区管委会统一报交通部门实行区域评审评估,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方面,园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项目填报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制,由水务部门备案,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是推行承诺制度。建立三方承诺责任制度,投资主体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合同约定责任等,园区管委会承诺承担投资项目合同执行的监管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承诺承担行政监督责任。推行“容缺预审、一诺即办”机制,对投资项目的主要申报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报材料有欠缺的,按照“容缺预审”工作机制,由业主做出书面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先行出具《容缺预审意见书》,必要时可先提供批准文书号作为下一环节办理凭据。

    三是优化政府服务,积极为项目业主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和指导。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对投资主体、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在设计、评估、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建立投资项目全过程诚信监管。在投资合同、承诺责任书签订后的注册登记、项目设计、施工、投产运营等各个阶段,园区管委会和行政主管部门都应按照事前书面约定评估及监管业主的履约执行情况,将注册登记企业、项目业主以及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等单位纳入征信系统,对于严重违约或违规的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追究当事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意见》将五条措施细化分解为十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具体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计划到2017年底全面构建起相关运行机制,推动全市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早开业、早开工、早投产。(记者许江韵)

主办单位:德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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