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点整,录入系统正式开放,我县港澳台居民申领发放工作正式全面启动。台商陈李龙先生驾车赶到办证大厅中了个“头彩”,十分高兴地申领到该县首张台湾居民居住证。一会儿,在沅陵台资企业奇力新、旺诠科技等公司工作的台胞及其子女,澳门投资商蔡龙溪一家共12人纷纷赶到办证大厅采集信息。奇力新的台干谢俊杰还带着儿子女儿齐上阵积极申领居住证,他开心地表示:“我们全家在大陆,以前持有《台胞证》,在某些方面不是很方便,有了台湾居民居住证,不管是出行、还是小孩在沅读书都可以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工作生活就方便多了。”
据悉,自8月下旬以来,沅陵县统战、台侨等部门积极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学习宣传,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向在沅港澳台同胞做好这项政策的宣传普及,让他们充分了解申领证件所能享受到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政策充分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共有18人填写申领意愿,首日实施,已有13人申领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根据《办法》规定,凡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都可免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该县将进一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同心协力、尽职尽责,确保居住证承载的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涉及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得到全部落实。”( 沅陵县台办)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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