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10月19日电 (付敬懿)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9日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湖南出台了59条惠台政策措施,明确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湘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湖南居民同等待遇。
“《实施意见》以中央‘31条惠台措施’为根本,是湘版的惠台措施。”中共湖南省委台办主任肖祥清表示,《实施意见》是湖南省4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反复调研酝酿,立足湖南实际所提出来的,主要涉及经贸合作、科技创新、就业创业、文化交流、学习生活等五个方面。
肖祥清指出,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色:
一是突出同等待遇。切实回应了广大台胞台企的诉求和期盼,为台湾同胞来湘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提供与湖南居民同等待遇。台湾各类人才来湘就业创业同等享受湖南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待遇;同时与湖南居民同等享受就医、购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等。
二是突出融合发展。通过制定一系列拓宽投资领域的措施,让在湘台胞台商可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通过制定一系列深化交流合作的措施,把湘台亲情、文化、历史、经济等贯穿一体,促进湘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三是突出心灵契合。《实施意见》涵盖了产业、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个领域,让“两岸一家亲”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增进同胞亲情福祉,拉近同胞心灵距离,充分体现了湖南切实把台湾同胞当作亲人的真诚意愿。
四是突出湖南特色。围绕湖南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集合湖南所有的开放政策,促进台胞台企与湖南企业、居民同享优惠政策,让台胞台企在湖南发展拥有与其他省市不同的独特优势。尤其是向台湾同胞开放的产业基金、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扶持、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表明了让台湾同胞共享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积极态度。(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