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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办理永州市首例台胞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业务

发布时间:2018-11-13 09:24:24

  近日,台胞杨女士凭刚领到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到江永县人社局成功办理了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业务。据悉,这也是今年9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以来,永州市首例台胞以台湾居民身份办理养老保险业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和湖南省办公厅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湖南省“59条惠台措施”),江永县委台办迅速响应,通过组织学习、向相关部门发放政策文件、上门走访等方式,积极开展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主动陪同台胞台商申办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台胞与湖南居民共享同等待遇的政策落细落实。(江永县委台办邓英)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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