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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台胞、台商踊跃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

发布时间:2019-01-03 10:21:10

  2018年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出台后,在资台胞台商反响强烈,认为《办法》的出台极大地便利了台湾居民的出行,就业,就学等日常生活,很多台胞台商急切想拿到居住证。《办法》自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资兴市台办积极联系、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在资台胞、台商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政策咨询和登记服务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有11名台胞、台商办理了台湾居民居住证。

  申办居住证后,台湾居民可凭居住证在内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三项权利。同时,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同时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九个方面的便利。(资兴市台办 袁俪珍 贺方晟)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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