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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基金份额转让交易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8 15:50:20

  新华网北京电(记者 王晓洁)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5日组织召开份额转让试点政策发布会,会同北京证监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作政策解读。

  《指导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试点前期遇到的问题和市场关切,有针对性地出台了相关政策,率先在全国建立私募投资基金份额转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各类国资基金份额通过份额转让试点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鼓励在京注册登记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份额转让试点办理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托管和出质登记业务;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给予1000万元至1500万元政策奖励等。

  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也称为S基金)主要投向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或股权,是基金份额二级市场的重要买方,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生态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因素。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让定价估值复杂、需多部门审核,一直是私募投资行业的堵点。

  《指导意见》的发布,建立健全了份额转让试点基础设施和制度体系,推动现行国资基金份额交易、基金份额质押、信息共享等方面有效衔接,优化提升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效率和规范性,完善了私募投资基金退出的市场化方式,为基金提供缓释和退出通道,实现基金的接续投资和持续发展。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妍表示,本次政策的发布旨在通过政策创新持续推动份额转让试点不断完善机制和服务,形成行业“募投管退”良性生态体系。

  据悉,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推动下,清科、英国科勒资本、中关村发展集团已在京新设S基金。下一步,北京市将紧紧抓住“两区”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优势,推动设立更多S基金并参与份额转让试点交易,促进金融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助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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