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多措并举促进行政效率再提高

发布时间:2021-08-30 06:02:06

  认真做好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审批效率、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潜力的重要举措,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多措并举推进简政放权,促进行政效率再提高。

  一是做好“接”。积极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有关涉及部门签订《承接行政审批权限确认书》,并严格审核。目前,共承接省级下放审批事项28项。

  二是做好“放”。明确向市场、社会组织和下级政府放权,最大限度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登记、年检、年审、审核、备案等行政审批或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同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截至目前,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7项,部分取消行政监管事项1项,取消率30%。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项,下放率8%。

  三是做好“管”。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做到“放权”不“放责”。

  (来源:朔州市新闻中心  文:许卿)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