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河南省台办、安阳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监督、检查市辖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执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调查涉台工作情况,向上级台办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对台工作信息;制定本市对台工作的发展规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依法保护台商在本市投资的合法权益;负责来安投资台商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开展安台两地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本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指导本市各部门的重大涉台活动;统筹协调本市涉台法律事务。
(六)负责对台联络、来安台胞接待和台胞捐赠工作;指导、协调妥善处理重大涉台事件和突发事件。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回本市定居工作;处理安台两地人员往来中所衍生的相关事务。
(八)管理和指导安阳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九)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台办交办的工作。
安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