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鲁畅)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在2021金融街论坛平行论坛“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上表示,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规则引领作用,为金融科技创新设置“红绿灯”,建立金融科技向善行善的导向机制。
当前,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技术排斥、算法歧视、数字鸿沟、“信息茧房”效应等诸多伦理问题,在推进金融科技发展与道德伦理建设中,法治力量不可或缺。
蔡慧永围绕“金融科技法治与伦理”议题指出,首先,要发挥司法的规范作用,以“裁判理性”引领“科技向善”。对于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且合规合理的金融创新模式,应大力支持并依法保护;对于金融领域名实不符、虚伪创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其次,贯彻司法的衡平价值,兼顾“科技创新”与“金融安全”。在认定金融创新产品违法、创新交易模式无效时进行审慎判断,促进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构建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把价值权衡与伦理考量纳入裁判过程,准确把握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本质,坚持适度干预的原则,避免因创新失管造成市场出现“羊群效应”。
三是要强化司法保护功能,融合“司法为民”宗旨与“金融为民”理念。强化上市公司、金融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审查、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义务,并对金融经营者免除自身法定义务、不合理加重金融消费者义务的行为进行依法规制,维护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弱势群体的权益,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金融秩序。
四是要延伸司法的治理职能,促进“分而治之”向“协同共治”的转变。蔡慧永说,科技伦理治理需要相关主体密切配合、协同共治,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确保金融领域技术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发展。
10月20日至22日,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在京举行。由北京金融法院作为特邀承办单位的“治理体系与金融安全”平行论坛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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