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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保使用问题 落实台胞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22-08-24 12:32:32

  7月1日起,《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近日,市台办接到多位台胞反映,无法适用该细则,在具体操作中,不能通过手机小程序与亲人医保信息绑定,因而无法实现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政策范围内使用个人账户为其父母、配偶、子女负担医疗费用。

  为帮助台胞解决该问题,扎实落实台胞同等待遇,市台办多次咨询政务服务窗口、“12369”医保热线,核对台胞医保相关信息,配合医保局工作人员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在市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下,最终完成台胞与其亲属医保信息绑定,可以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为其亲属支付医疗费用。台胞对市台办的认真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郑州市台办)

郑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