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租房合约可协商退出
业主通过盘活存量房已享受核减套数或使用了贷款优惠利率的,仍应按长租房协议履行
湖南日报5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近日,有市民在问政湖南平台留言,“长沙已全面放开限购,为什么还要履行10年的长租房合约?”并建议取消之前签订的长租房协议,允许已签约的长租房退出长租,推进二手房正常交易。
为此,长沙市住建局书面回复,经与长租房试点企业沟通,未享受核减套数或贷款优惠利率的业主,可以与试点企业协商退出长租房协议;业主通过盘活存量房已享受核减套数或使用了贷款优惠利率的,仍应按长租房协议履行。在协议履约期,房屋权属人可进行房屋交易,但在因买卖、赠与办理租赁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取得市住建部门的租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联系单,且购买方、受赠方仍需按协议履行期满。
2022年5月,长沙开展长租房试点,支持市民将租赁住房交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运营后,市民可享受住房核减套数或贷款优惠利率,即优化了限购政策。根据试点方案,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来源:新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