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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十条措施 强化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发布时间:2025-01-16 18:47:5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5日讯(记者 王文)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强化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旨在切实根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明确多方责任 加强资金保障

措施明确了部门管理责任与参建单位责任。在部门管理上,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市、区县(含园区)两级责任管理机制,分别负责对应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及欠薪案件协调。

参建单位方面,建设单位对工资支付负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监理单位负责监督。

同时,加强项目资金保障。各级住建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将审核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未满足资金安排的不予发证。还将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于保障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 。

严控项目开工 规范监督检查

在项目开工审查上,各级建设工程质安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现场审查时,会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未达标项目严禁开工。

日常监督检查也将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被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消除欠薪隐患。

此外,长沙将优化建设市场环境,打击违法违规招投标等行为,防范因违法发包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发生。

畅通投诉渠道 严惩欠薪行为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措施提出畅通欠薪投诉渠道。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各级住建部门和质安监督机构定期检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对于欠薪投诉案件,住建、人社部门将及时协调处理,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应对极端讨薪案件。

对出现欠薪的项目责任单位,将依法约谈、通报、记不良行为等,多次欠薪的纳入“差别化监管”。对恶意欠薪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多方面予以联合惩戒 。

来源:新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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