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及时发现制止并举报一起使用无人机拍摄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两名朝阳群众分别获得1000元现金奖励。
8月17日,王某携带一架无人机来到朝阳双井地区一天桥,在违规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时,被周边群众及时发现制止,并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朝阳公安分局双井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将王某及其携带的无人机查获。
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报请相关部门对两名群众分别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前期,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警方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巡逻防控和宣传引导。警方也请广大市民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张蕾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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