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伙同药店老板马某非法倒卖麻精药品,赚取差价牟利。近日,北京昌平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7月,李某在社交平台浏览到吸毒人员求购盐酸曲马多片的信息。听说倒卖该药品可赚取差价,李某瞬间动了歪心思,萌生非法牟利的念头。经朋友介绍,他结识了经营药店的马某。
去年7月10日至11日,马某采取路边线下交易的方式,以680元的价格,将10盒盐酸曲马多片(10片/盒)贩卖给李某。随后,李某通过更换外包装、快递邮寄的方式,将其中7盒盐酸曲马多片贩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作为药店负责人,具备医药的相关知识,明知盐酸曲马多系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处方药,购入和售出均受到严格限制,仍在自己药店无出售麻精药品资质以及知道对方可能卖给吸毒人员的情况下,出于牟利目的,以隐蔽方式非法出售精神管制类药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某明知盐酸曲马多可以作为吸毒人员的替代品,为获利主动通过网络寻找吸食者,将从马某处购买的盐酸曲马多,以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吸毒人员加价出售,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最终,法院判决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判决将马某、李某退缴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指出,随着对传统毒品打击治理持续深化,毒品犯罪逐渐呈现隐形化、替代化的新趋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具有成瘾性的麻精药品,将原本用于治病救人的良药,异化为“新型毒品替代品”,严重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秩序。法官提示,药品经营从业者务必严守资质管理、处方销售等规定,守好药品流通第一道关口,决不能为眼前利益突破法律底线。广大公众更要认清麻精药品成瘾危害,切勿心存侥幸、投机取巧,试图通过倒卖管制药品牟利,最终只会自食恶果,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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