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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疗法”能治近视?检方抗诉后,法院改判认定商业欺诈

发布时间:2026-04-09 11:54:49

4月8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京心首未——精心守护未来”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6件2025年度北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聚焦近视理疗虚假宣传。

北京某公司宣称通过“物理疗法”可提升青少年裸眼视力,并承诺“无效退款”,家长李某甲为此花费1万余元,但其孩子近一年“训练”后视力不升反降。李某甲诉至法院,要求退费及三倍赔偿。法院判决仅支持退费,未认定商业欺诈。李某甲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围绕是否构成“商业欺诈”,依法调取行政机关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以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证据,同时详细梳理该公司在庭审中对其提供的视力矫正服务效果并不明确知晓的陈述,并结合双方所签合同项下的具体权利义务写明“防控视力、恢复双眼裸眼视力”等内容,查明该公司在宣传及合同约定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已构成商业欺诈而非一般的夸大宣传。

因此,市检二分院审查认为原审裁判确有错误,于2024年11月15日提请北京市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改判该公司“退一赔三”,支持了消费者诉求。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近视防控领域存在一定监管盲区,可能影响不特定多数未成年群体权益。检察机关通过比对该领域经营者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团购、宣传信息与卫健部门公示的医疗机构资质、等级信息,排查出多条未达相应等级医疗机构擅自开展角膜塑形镜验配等违法违规经营的线索,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意见书,督促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行政监管。

行政机关迅速行动,约谈相关经营主体,对2家违规医疗机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对4家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开展全域专项整治和普法宣传,有效整治市场乱象。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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