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2023年至2025年度知识产权审判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果。
数据显示,2023至2025年,朝阳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分别为3828件、4206件、5080件,三年总计13114件,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受理著作权案件7734件,占比58.98%;商标案件3273件,占比24.96%;专利案件28件,占比0.21%;竞争类案件1572件,占比11.99%;技术合同案件442件,占比3.37%;其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65件,占比0.49%。涉诉总标的额达189亿元。
朝阳区作为北京数字经济核心区,人工智能产业已汇聚近700家企业,互联网3.0保持全市领跑态势,生成式AI、大模型训练、AI多场景应用等技术与产业持续深度融合。
朝阳法院民事审判五庭法官田芬介绍,三年来,朝阳法院受理的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数量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总量中占比较低,但出现即成为辖区内首例甚至全国新类型案件。如“变身漫画特效”案,该案系全国首例AI模型侵权案,也是全国首例保护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的案件,获评2025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北京法院参阅案例。
案情显示:2020年6月,原告某科技公司在其运营的短视频App上线“变身漫画特效”,可将用户实时拍摄的照片、视频按真人比例重构五官并转换为漫画风格。同年8月,被告某技术公司上线“少女漫画特效”,形成的漫画形象、视频与原告特效在视觉效果上高度一致。原告遂以被告抄袭其特效模型结构和参数、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特效成像效果的相似性使“少女漫画特效”构成对“变身漫画特效”的实质替代,被告行为造成对原告竞争利益的实质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指出,该案裁判明确,经营者通过数据训练、优化调校等方式形成的人工智能模型参数与结构,能够为其带来创新优势和经营收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竞争利益,对未来人工智能模型的保护和类案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田芬指出,当前AI生成内容的维权案件数量呈现增长趋势,此类案件的原告多为自然人,利用AI生成批量图片,如描述“春分”等时令节气或“端午”等节假日的简单海报,主张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前述图片构成著作权侵权。此类案件审理面临四大难点:作品定性难,简单提示词生成的图片智力投入有限,难以达到独创性标准;权属认定难,AI不具备作者资格,原告常无法提供完整生成记录;法律适用难,现行法律对AI生成内容保护尚不明确;赔偿裁量难,涉案图片商业价值低,判赔标准不易统一。
此外,纠纷还涉及法律适用的交叉领域。此类案件中,原告在主张涉案成果构成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同时,往往还以被告违反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为由,主张其行为同时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著作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并行适用的裁判难题。司法裁判需在鼓励创新与规范竞争之间寻求平衡,审慎界定法律适用边界,从而为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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