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推介

武汉社会投资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1-07-19 12:28:03

  (长江日报)(记者瞿凌云)市政府常务会昨同意《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意见》,就公共停车场土地供应、项目审批、投资运营平衡机制、收费减免、强化管理等方面出台了易于操作的细化措施意见。 

  据悉,我市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到2009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接近百万辆,并快速增长,当时有停车泊位24万个,其中公共停车场泊位仅占总数的4%。

  具体措施:商业开发比例,允许综合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部分商业开发设施,其非公共停车场部分的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0%以内。

  土地供应:综合公共停车场项目,土地供应按协议方式供地。纯公共停车场项目,土地供应按划拨方式供地。

  投资主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由市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经营主体组织实施;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按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经营主体。

  费用减免:公共停车场项目免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公共停车场项目中非公共停车设施部分,按商业用地市场价20%缴纳土地出让金。

  意见还要求加强停车场的管理问题,要求市规划、交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一经发现,责令其恢复停车功能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