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3-262):三国时谯郡铚(今宿县西南)人,字叔夜,魏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音乐家,出类拔萃的“竹林七贤”第一人。崇尚老庄,讲求养生服食之道。善鼓琴,工书画。在哲学上,他认为“元气陶铄,众生禀焉”,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之说,主张回到自然,厌恶儒家各种人为烦琐礼教。在政治面目上表现为刚肠嫉恶、锋芒毕露。遭钟会陷害,被司马昭所杀,临刑前,奏《广陵散》一曲,从容赴死。嵇康是“正始文学”的代表作家,文风犀利,泼辣洒脱。一生勤奋著述,他的诗文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中有较高地位,“心写心声不失真”是嵇康诗文最突出的特点。有《嵇中散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