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评估机制。由招商部门对收集到的所有招商信息初步筛选出有可能且符合开发区要求的项目,然后报开发区招商领导组审核确定。二是洽谈机制。对审核确定的项目,指定专人与对方就土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进行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与企业签订合同。三是推进机制。每月召开一次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招商引资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招商引资情况进行通报,对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奖励机制。对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引荐人视投资额大小分别给予5000 或10000 元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引荐人给予提拔重用;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每引进一个项目追加10000 元办公经费.
商丘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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