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的元宵节,是“灯节”,蛮热闹,有“月半大于年”一说。
元宵节的来历与汉初讨平“吕雉之难”有关。汉文帝平息吕后的叛乱登基,觉得天下重享太平,极是难得,因而想在开年选一个好日子与民同乐。听说当年讨平“吕雉之乱”是在正月十五出宫游玩,所以叫“元宵节”。从此以后,代代相传,每年正月十五日便成为一个普天下的欢乐节日。
元宵节是一年中的头一个满月日又叫“元夕”、“元夜”。这一天的节目以花灯为主,所以也叫“灯节”。
汉口旧俗元宵节爱赏灯。每年元宵节,扎灯的、卖灯的、玩灯的、赏灯的,人人忙得火起,以四官殿元宵灯节为最,三镇的玩灯活动,一般也是在正月十五夜晚,而四官殿一带,却不同款,提前两天,叫“试灯”,拉长三天,叫“送灯”。加上当年四官殿确实是个庙,庙里确实有个殿,殿里也确实供得有天、地、水、火四个“官”,旁边又敞,是个玩灯的好位子。元宵节一到,各路龙灯结队而来,沿街起舞,锣鼓喧天,鞭炮震耳,蛮热闹。
正月十五闹元宵,小伢们蛮喜欢玩花灯。除龙灯外,小贩们还自扎兔子灯、鲤鱼灯、虾子灯、蝶灯、马灯、鸟灯……沿街叫卖。汉口四官殿和存仁巷的灯市蛮有名,花色多样,造型逼真,卖灯的不吆喝灯笼,铆起(口昂)“活的、活的”,于是有了一句武汉歇后语:四官殿的东西(灯)——活的。
最危险的灯要数竹马灯,马头部分系在胸前,马尾部分系在背后,小伢跑动像骑马,但灯里头的蜡烛一倒,灯笼烧了不说,还爱烧到小伢的衣服,伤到身子。
(摘自张幼明编著《咵武汉》)
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