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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宪法诞生在武汉

发布时间:2013-07-11 14:30:00

  蒋太旭 罗时汉

  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上破天荒的一件大事:中国首部宪法—《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简称《鄂州》)诞生在武汉。

  武昌起义后由湖北军政府订颁的这项临时大法,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宣示了民主共和国的形象,成为其他省份制定的约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蓝本。它见证了有5000年历史的中国第一部倡导民主的宪法在武汉诞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光复,黎元洪被义军推举为都督。早在1905年同盟会成立时,就把推翻清朝后建立的新政府定名为“中华民国军政府”,在《革命方略》之“军政府与各国民军之条件”第一条中规定:“各处国民军,每军立一都督,以起义之首领任之。”因此黎元洪的正式职称便是“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

  10月14日,前湖北谘议局议长汤化龙等人拟定了民国第一个政府组织法《军政府暂行条例》,规定都督握有军政大权。这是辛亥革命后第一个省一级政府组织法案。10月28日,黄兴偕同宋教仁等人来到武昌。黎元洪请黄兴任战时总司令,请宋教仁协助军政府处理外交事务。黎元洪与宋教仁、居正等人商议,湖北是首义之省,要作全国表率,仅有《军政府暂行条例》还不够,还需制定一部根本法,作为将来民国宪法的蓝本。宋教仁曾入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研究各国宪法和政治制度,众人便推他起草了《鄂州约法》。

  《鄂州约法》是在11月9日颁布,此时距武昌首义尚不到一个月时间。

  虽然最终临时政府与武昌失之交臂,但诞生于武昌的《鄂州约法》,却首开中国宪政史先河,意味着中国乃至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政体确立,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自张幼明编著《咵武汉》)

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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