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河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在一方大美之地,名谓朝阳。"朝阳"之名,语出《诗经•大雅》"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之句,隽美的意蕴昭示了此方水土的卓而不凡。朝阳之美,在于遍地散发的文化神彩。这里是中华人类的发源地之一,早在10万年前,"鸽子洞人"就在此开拓耕耘,繁衍生息。从秦朝开始,历代统治者及北方的贵族势力,相继在这里子设置郡、县、府、庭,史有北方唯一重镇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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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3-03-27 14:33:49

  (1)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台办下达的各项对台工作任务。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对台工作计划。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掌握和了解各县(区)、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3)加强开展对台经贸和吸引台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有关事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台资企业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

  (4)协调和指导朝台经贸、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学术、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因公赴台项目审查申报工作。

  (5)负责全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有关对台工作的新闻发布。负责管理台湾记者来朝采访和涉台新闻报道稿件及音像制品的审查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台胞回朝定居工作,组织指导来朝台胞接待工作,负责台胞捐赠及报批工作。

  (7)组织协调全市涉台的重大活动,协调处理全市涉台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

  (8)负责全市台胞台属工作。指导我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审核来朝进行交流、访问和合作的台胞要求会见市领导的相关事宜。

  (10)负责市委对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朝阳市台办供稿

朝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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