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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投资鼓励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07-16 08:16:54

  【长江网讯】  (一)市级鼓励政策 

  1、外商投资

  武汉市出台了多项政策吸引大型跨国公司特别是尚未入驻武汉的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同时鼓励和引导已经入驻武汉的跨国公司扩大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和科研机构。

  2、吸引外资银行的优惠政策

  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新设或迁入本市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地方财政奖励

  自开业年度起的一年度内,最高按营业税额市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自盈利年度的一定年度内,最高按企业所得税额市级留成部分100%给予奖励

  其他政策

  地方优质融资项目推荐

  高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帮助落实子女教育

  优先办理签证

  为金融机构登记入驻等各种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等

  3、政府扶持政策

  ——武汉市政府在鼓励工业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产业振兴和发展、加大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力度、加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等方面均给予大力的扶持及支持。

  ——重点扶持产业包括总部经济、制造业、服务外包业等。

  (二)区级鼓励政策

  1、税收返还优惠

  对来江岸区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如未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第1年和第2年分别按其上缴四项主题税收区级财政实得总额的50%和30%予以奖励。

  2、重点项目优惠

  对江岸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以及对世界500强企业的省级以上地区总部或国内500强企业的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定的政策支持。

  3、中介人奖励

  引荐世界500强企业,按实际进资额的5‰给予奖励;

  引荐外商投资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按实际进资额的3‰给予奖励;

  引荐外商投资其他领域,按实际进资额的2‰给予奖励。

  引荐国内投资项目,按缴税以后12个月内税收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10%奖励。

  (三)政府服务

  江岸区高度重视政府在投资环境打造中的作用,奉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在江岸区政务中心集聚30余个职能局,设服务窗口57个,为投资者及区内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实现“三集中”、优质服务、五个“最”的工作目标。

  ——实现“三集中”

  实行项目、人员入驻中心检查、通报制度,确保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三集中”,杜绝“双轨运行”。

  ——实现优质服务

  设立办事引导员,引导办事群众通过办事指南、电子查询机、电子显示屏,快速了解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实现五个“最”工作目标

  审批项目最合理,审批办理流程最科学,审批承诺时限最快捷,审批服务质量最优质,企业群众办事最满意,努力打造全市最优政务服务环境,力争成为全市投资发展环境最优区。

  转自:武汉台商服务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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