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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汉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3-07-16 08:14:17

  【长江网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武汉市实施“黄鹤英才计划”的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实施“汉阳英才计划”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主要依托汉阳经济开发区和黄金口都市工业园,有重点地引进和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带动重点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为全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黄鹤英才计划”,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我区当前紧缺和急需,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精英人才。自2011年至2015年,重点引进和培养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10名,水平高、造诣深、贡献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名,专业精湛、技能高超的高技能人才200名。

  三、引进与培养对象

  引进和培养“汉阳英才”,应重点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突出适应都市工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求,具体对象包括:

  (一)领军型人才

  1、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引领汉阳产业发展、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2、在有关行业、学术领域居于领先地位或掌握具有高成长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有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人才。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享受省市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

  2、获得专项经费资助的省部级、市级科技项目的主要主持人。

  3、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人员。

  4、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科技研发等工作,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在省部级以上各类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赛事中获得奖项的专业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在企业从事一线生产或服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特殊工艺、具有高超技能,能解决复杂性、关键性的实际操作难题,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拥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者获评区级以上“技术能手”的人才。 

  四、引进与扶持措施

  对在汉阳创新创业达一定规模、效益或服务年限的入选“汉阳英才”人员(以下简称入选人员),享受相关引进与扶持政策待遇。

  (一)引进培养措施

  1、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搭建事业平台。主要依托汉阳经济开发区、黄金口都市工业园、“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汉阳高新创业服务中心和重点企业等,设立高水平岗位平台;依托重大项目建设高技术项目平台;依托黄金口科技孵化基地、科研院所等搭建高效率孵化平台,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领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

  2、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推行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才方式,鼓励为入选人员通过兼职工作、技术入股、合作开发、咨询顾问、学术交流、联合投资等形式来汉阳服务或创业。积极落实全市人才居住证制度,为来我区创新创业的入选人员提供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3、为入选人员优先申报市、区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提供支持和帮助。将入选人员携带或参与的新技术项目或专利项目优先列入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4、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积极为入选人员创造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的条件和机会,利用高校等社会资源,分期分批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适时开展“优秀人才”、“招才引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予以表彰和奖励。

  5、鼓励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推荐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建立人才引进奖励制度,引进人才得以入选市“黄鹤英才”的,对中介机构或推介人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进“黄鹤英才”且规模大、业绩好、社会诚信度高的专业化人才中介机构,推荐列入全市实施“黄鹤英才计划”的合作单位。

  (二)政策扶持措施

  1、设立创业扶持资金。为入选人员在汉阳辖区领办、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按项目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对入选的领军人才,给予20-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入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支持。

  2、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入选人员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为入选人员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期限超过2年的,按其投资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奖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为入选人员创业投资发生损失,则按其投资损失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3、为入选人员在汉阳创业活动提供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扶持。创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度利息额25%的贷款贴息,其中对领军人才的贴息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最高可达10万元。对入选人员贷款形成损失的,按照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最终损失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4、支持入选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对入选人员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中国或外国专利授权的,为创作人(注册人、著作权人)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均给予资助。其中: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对国际专利申请费资助标准为5000元/件。

  5、对入选人员创办的企业享受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政策。入选人员在我区创办企业,自入驻之日起3年内,按当年实际缴纳税收入本地区财政后扣除成本的30%-50%的比例进行返还。

  对入选人员创办的企业享受人才教育培训经费税收优惠政策。除国家及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人才教育培训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对入选人员新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租用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最高10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最高5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7、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入选人员或者与入选人员联合从事项目研发的,按项目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支持。

  8、加大对优秀设计人才的奖励。对入选人员设计产品获国际大奖的,每笔奖励5万元;设计产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每笔给予奖励2万元。

  9、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对入选人员获得国家省市区“技术能手”等荣誉的,分别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10、对入选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和重大贡献奖励。对引进的领军人才发放当年生活补贴5万元,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放当年生活补贴1万元,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发放当年生活补贴5000元;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入选人员给予5-10万元的奖励。鼓励开发区(园区)、企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对做出贡献的引进人才给予一定奖励。

  五、人才服务

  1、提供高层次人才推荐申报服务。对入选人员符合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及市“黄鹤英才计划”等人才申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推荐,进行申报。入选后可同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建立完善引才引智服务平台。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建立高层次人才库。依托市、区政务中心、人才市场和人才网站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代办出国政审、调出调入,协助办理居住居留、户口迁移、项目推荐等服务,为入选人员推荐和配备专业助手和其他行政人员,为其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建立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入选人员不受岗位职数和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限的限制,依其能力和业绩表现向市直有关部门推荐,协助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4、为入选人员提供住房补贴。入选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首次在汉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助,高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的购房补助。适时修建汉阳英才公寓,提供入选人员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居住。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入选人员,推荐申报入住武汉“名人楼”。

  5、向入选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入选人员可在区卫生部门指定的市、区医院享受优先优质医疗服务;为入选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咨询和体检;组织用人单位帮助未参保的入选人员办理医疗保险。

  6、为入选人员配偶提供就业帮助。对需要安排就业的引进人才配偶,由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单位安排有困难的,由区相关部门推荐安排工作或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对暂时无法安排就业的,一年内每月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其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中心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免费管理。

  7、为入选人员子女提供就学服务。入选人员的子女入园、入中小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入学手续。

  六、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阳英才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汉阳英才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汉阳英才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科技局、经信局(黄金口都市工业园)、汉阳经济开发区等部门要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共同参与,确保“汉阳英才计划”的顺利实施。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市“黄鹤英才计划”和“汉阳英才计划”的实施和工作运行。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工作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引智专项经费项目,通过项目开展、事业发展凝聚人才、引进人才。

  强化评审管理。实行专家评审制度,“汉阳英才计划”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可向所属(所在)党(工)委申报,各党(工)委进行初审后,报“汉阳英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实行评审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强化跟踪管理与贴近服务,加强入选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评,采取定期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入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入选人才充分发挥服务于汉阳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广泛宣传动员。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对“汉阳英才计划”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汉阳英才计划”的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引才引智,同时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例,全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

转自:武汉台商服务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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