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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镇低保涨到每月560元 中心城区和新城区额度统一

发布时间:2013-12-03 09:19:55

  【长江网讯】(武汉晚报 记者夏琼 朱蕾 通讯员周钢)昨天,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武汉市城乡低保第10次提标方案通过,中心城区和新城区于明年起施保统一,且中心城区的城市低保和新城区的城镇低保均上调为每人每月560元,农村低保则统一为每人每月270元。

  武汉市目前实行的是去年12月份制定的低保标准,即中心城区的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18元,新城区的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农村低保则分别为每人每月250元和210元。

  今年以来,居民必需品价格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电价、水价也已上调,低收入家庭生活的经济压力明显增大。今年9月,全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市民政局、财政、物价等部门通过调研、测算,认为应统一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和城镇低保的标准统一定为每月560元,农村低保统一定为每月270元,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将不再有区别。

  因此,全市低保标准均有上调,其中,新城区的低保标准上调幅度最大,其城镇低保上调了27%,农村则上调了28%。

  新的低保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从实行之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也将纳入各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

  截止今年9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近16万户、28万人。按新的低保标准测算,武汉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将在今年9亿余元的基础上,增至11亿余元。

  来源:武汉台商服务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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