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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禁鞭令”正式实施 多个开发区将禁鞭

发布时间:2013-12-13 12:57:57

  【长江网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向清顺通讯员吕友明韩红实习生魏明)

  “雾霾这么严重,为了下一代着想,请各位邻居们明年春节自觉抵制放鞭,为环保尽自己的一份力。”离春节还有一个半月,周女士早早地在小区QQ群中发起了倡议。

  和周女士一样呼吁禁鞭的人还有很多,武汉到底该不该对烟花爆竹说不?今天正式实施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给出了明确答案: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汉阳区等武汉市7大中心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者将会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7大中心城区将禁鞭

  历经近一年的酝酿和修改,今日,新修订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实施。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庞少华介绍,今年2月,武汉市正式组建工作专班启动原《规定》的修订工作,在广泛听取民意和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酝酿和修改,9月26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决定》,11月29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

  《规定》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地段予以明确。具体为: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经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等五个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

  庞少华介绍,从今天起,市民若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会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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