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黄冈市台办,2013年度全市平安创建活动 “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一年来,黄冈市台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认真落实全市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各项文件精神,不断强化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真正实现了“环境优、发案少、秩序好、人和谐、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将全年综治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到人头,形成了联网式推动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并将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大力支持文体活动的开展,倡导和培养文明健康、乐观向上的生活情趣。三是充分发挥对台工作职能,不断加大全市台资企业安全生产督办调研力度,明确台资企业安全运行包联干部责任,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全市台资企业全年无一例安全事故。(杨志)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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