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工作动态

省台办机关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5 08:43:47
  12月4日,省台办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和宣传活动,办主任刘泉做宪法解读专题报告,并带领全办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

  刘泉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今年3 月1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近年来党和人民将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升为宪法规定,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刘泉强调,宪法通过立法、独立的司法、依法行政、社会团体和群众遵守得以实施,其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具有显著的优势、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我们要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法律在依法履职和维护台胞台商合法权益,深化皖台交流合作、维护台海稳定中的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省台办鲍祥/文  殷心/图)

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