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的两类情况
1、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签注种类
1、L签注:团队旅游
2、G签注:个人旅游
3、T签注:探亲、团聚、探病
4、J签注:居留、依亲、返乡
5、X签注:就学
6、D签注:定居、返台
7、Q签注:其他(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赴台就医或陪护,对台近海渔工派遣劳务)
8、C签注:乘务(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乘务人员)
9、Y签注: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10、F签注:持国务院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来源: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网站)
主办单位:阳泉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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