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游客赴台游必知事项

发布时间:2021-08-30 00:17:59

    货币 

  台湾地区的流通货币为新台币(NT$),新台币纸币面额为100元、500元、1000元,硬币面额为1元、5元、10元、20元、50元。 

  汇率 

  人民币1元≈新台币4.7元 

  自2008年6月30日起,人民币可在台湾本岛双向兑换。在台湾银行40家分行(包括桃园机场及高雄小港机场),均可进行人民币双向兑换。兑换时取得的收据须妥善留存,离境前若要将未用完的新台币换回时,必须出示此收据。

  一般营业时间

  公家机关 8:30—12:30 13:30—17:30 周一至周五

  公司行号 8:30/09:00—17:30 周一至周五

  百货公司 11:00—21:30 ※几乎全年无休 

  一般商家 10:00/11:00—21:00/22:00 ※除农历年外,大部分几乎全年无休

  便利商店 7:00—23:00 部分商店24小时营业 ※全年无休

  餐厅 午餐12:00—14:00晚餐18:00—21:00 ※几乎全年无休

  邮政服务 

  所有邮局都提供邮政用品服务,邮筒为红色与绿色,红色为限时专送及航空邮件,绿色为平信。

  电压 

  台湾地区使用交流电,电压为110伏特,周波60。 

  实用电话 

  紧急电话(免费服务)  火警、救护车、消防 119 报警 110 

  “交通部”旅游咨询热线 (02)2717-3737 

  “台湾观光协会” (02)2594-3261 

  出租车

  台湾大多数城市内,都提供便利的出租车服务。各主要都市出租车是以按表计费,起跳为1.5公里新台币70元,续跳每300公尺加5元。晚上11时以后至早上6时以前附加20%加成费。电话叫车与开行李箱各加收10元服务费,农历春节期间运价会略有调整。原则上, 各主要都市出租车费率依各县市政府订定, 但差异不大。其它城市或长途旅程的出租车,部分不适用里程表计费,请游客于上车前先确认其计费方式。 

  往来中正机场出租车车资按计程表读数加五成收费,至台北市费用约新台币1200元。高雄市区往来小港机场出租车车资约新台币300元。另视旅客需要,可驶往全省各地,车资亦定有标准费率收费。 

  如果出租车司机有不合理之收费或其它不当行为时,请记下出租车之车号及司机之姓名等,注明时间、地点及经过情形,可向当地监理单位或外事警察局申诉 :  

  台北市投诉专线:(02)2394-9007 

  台北市外事警察局:(02)2381-7475; 2381-8341; 23817494 

  中正机场:(03)398-2241; (03)398-2177。 

  台中市申诉电话:(04)2327-4659 

  台中市外事警察局:(04)222-3725 

  高雄区监理所:(07)711-5349 

  高雄县警察局交通队:(07)745-2001 

  高雄市外事警察局:(07)215-4342 

  税及小费 

  台湾的货品税通常已包含在定价当中,不须另外再加。购物后,商家多会给予统一发票,以为凭证。

  在台湾并没有给小费的习惯,但在旅馆、餐厅消费,大都会收取10%的服务费,其它则没有硬性规定。 

  消费 

  在台旅游中,都以新台币使用为原则。台湾的消费水平普遍要比大陆高出2倍左右。在台湾,一个饭盒大约是60-100新台币,约15-25元人民币,一碗牛肉面23-25元人民币,大学生刚入社会起薪约人民币8000元,餐厅白饭一碗卖2.5元人民币。 

  2008年6月2日,台湾当局“观光局”设定旅行社对大陆观光客每人每天最低接待费80美元,并设立购物保障制度。台湾游开放初期,以6、7天的环岛游作为主打线路,价格在8000元人民币左右。 

  餐饮 

  团体均在指定之餐厅内用餐,大部分餐厅均禁止吸烟;早餐则在旅馆内,如是自助式,应适量取用,切勿浪费;用餐如需饮料:如啤酒、汽水等,由餐厅提供的,请自行付费;自备酒水类,酒店可能会收取开瓶费。水龙头的水不能生喝,需先事前煮沸。

  住宿 

  酒店电话收费较高,100元新台币/分钟,并且要加收10%-20%的服务费,建议一般不要使用;有的酒店内,电视分为“付费”的电影欣赏与免费电影,游客需要留意使用;个别酒店由于环保考虑不设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用品,游客需要自行准备。 

主办单位:阳泉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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