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事篇】争矿运动在阳泉

发布时间:2021-08-30 00:20:39

    阳泉矿产资源丰富,不但为历代统治者所关注,也诱使外国资本家觊觎、垂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英、意资本家在伦敦成立了旨在掠夺山西、河南煤铁矿权的“福公司”,并于翌年五月二十一日,通过与山西商务局签订《山西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以白银200万两攫取了山西平定、盂县、泽州、潞安、平阳府等地的煤矿开采和冶铁权,定期60年。

  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福公司派人在紧张修筑中的正太路阳泉段两侧勘测矿地,绘制地图,而且在勘测过的方圆四五十平方公里的矿地周围均插上白旗,上书“福公司”三个大字;更有甚者,当他们在勘测时发现当地绅民也在打井开矿,大为恼火,即于八月十五日致函山西商务局;九月十八日又照会清政府,狂妄要求禁止山西平定等地民众开矿。

  福公司的无理要求和霸道行径严重干涉了中国内政,并侵犯了中国人民的利益,激起阳泉人民和山西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愤慨,阳泉民众便自发地组织起来同英国侵略者进行斗争,一场声势浩大的争矿运动首先在阳泉拉开了战幕。

  当时,平定县爱国士绅李毓蕙、黄守渊、池庄、刘焕头、赵熙庭、廉士鼎等,多次在官沟村开明富商张士林家中磋商争矿办法,筹划应对之策。经过大家的努力,决定先在阳泉成立“保艾公司”(平定县在历史上曾称石艾县),作为争矿运动的常设机关,准备收回矿权,进行开采;同时成立矿产公会,组织起来,以统一行动。为了便于领导,除议定以蔡荣田、李毓蕙、张诚等人为首,在平定州城组建矿产公会外,各都(清代平定称州,州下分乡,乡下设都,都下为最基层的村)还均设了分会。

  矿产公会成立后,一面派人赴省城、京城向当局请愿,联络留省、留京同乡组织起来积极声援;另一方面鼓励新旧煤矿多开采、多测绘、多占矿地,使外国侵略者无立足之地。他们在境内铁路两侧的大山巨石上,用鲜艳醒目的红色大字写上“×矿矿区”的标志,有的甚至将其标志凿刻在上面,与“福公司”对着干。

  阳泉民众的争矿之举首先得到省城山西大学堂及部分中学堂的回应。他们纷纷通过罢课抗议、游行示威、开会发表宣言等,要求收回矿权;还派人到阳泉进行实地调查,表示声援。接着,影响到全省各界。许多学校罢课,商人罢市,知识界则在自办的《晋阳公报》上载文报道争矿斗争的消息。当与山西各界保持密切联系的山西籍留日学生同乡会闻讯后,立即发表声明,向清政府发电,并写了长达5000字的公开信,声援山西人民收回矿权的斗争。尤其是光绪三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山西籍留日学生李培仁为抗议清政府出卖山西矿权毅然蹈海献身之举,把这场斗争推向了高潮。之后,随着山西一些爱国绅士的卷入,由阳泉发端的逐渐波及到全省乃至全国的争矿运动,历经三年,最终以白银275万两为代价将矿权赎回,取得了斗争的胜利。

主办单位:阳泉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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