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30 05:21:12

   中共安庆市委文件 

  庆发〔2004〕2号

  中共安庆市委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04年2月26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皖发〔200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庆发[200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和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职责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改革思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管理改革

  1、调整事业单位设置。根据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增强事业单位社会效益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大局出发,采取措施,逐步改变事业单位在设置和服务对象方面存在的条块分割现象。对规模过小、功能相近、重复设置和经济效益差的事业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合并和撤销;对以生产经营为主且经费自理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逐步成建制地转为企业。

  2、合理划分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凡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原则上要逐步上交行政机关;凡由行政机关承担的事业单位部分职能要下放到事业单位。改变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重点做好政策引导,依法监督,管好领导班子(或只管法人代表),监管国有资产等工作,保证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

  3、调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内进人审批权限。对管理型、公益型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机构规模和和人员编制,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凡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和经费实行定额补助、定额包干及政策性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增编增人,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对社会服务型、生产经营型等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聘用人员,由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报人事、编制部门备案。

  (二)用人制度改革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

  1、改革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聘任、选举聘任、招标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产生。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2、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有限期聘任制。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允许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破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身份、所有制、地域等限制,把以学历、资历取向为主调整为以能力、业绩取向为主,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骨干,特别是中青年拔尖人才,可破格申报和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财政拨款和政策性收费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批准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不同的岗位职责、职权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对非财政拨款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结构比例控制,由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设岗,自主聘任。

  3、建立选人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制度。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指令性计划和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外,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原则上都要通过公开招聘和考试择优聘用,一律实行聘用制。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也应通过考试考核方法录用,实行聘用制管理。要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考试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标准,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

  (三)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1、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分配制度;对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对财政拨款和政策性收费的事业单位,重点是搞活津贴分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2、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构成,以岗位工资为主。将现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中固定部分作为基础工资,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津、补贴与单位创收中用于分配部分捆起来作为岗位绩效工资,与职工的工作岗位挂钩,并根据职工的工作实绩,确定奖励工资。

  3、探索各种分配形式。鼓励事业单位探索年薪制、按任务和业绩定酬等多种分配形式。鼓励探索资本、科技成果、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和途径。

  四、改革的相关问题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人事、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1、人事编制部门要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对改革的政策指导。要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政策咨询和人事代理、合同鉴证等服务。要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做好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要研究制定未聘人员安置办法,为实行全员聘用制作准备。

  2、财政部门要对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现行供给方式进行调整。人事、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监督检查。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配套政策,为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搭建好平台。

  五、改革的组织实施

  市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在今年12月底以前开展试点,明年全面铺开。

  1、市里成立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统一领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学习改革的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改革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办事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改革的要求,制定本系统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每个系统内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先行试点,要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具体实施方案,作好全面推开工作。要抓好督查,并及时汇报、协调、帮助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3、事业单位领导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和畏难情绪,转变观念,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改革的具体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让群众广泛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4、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未聘落聘人员,原有人员按改革的相关文件由本单位安置,新进人员按聘用合同执行。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积极稳妥地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各县(市、区)可依照本《意见》制订实施办法。

安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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