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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新公司法制度,提升零售商企业经营风控能力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0:1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3日讯(通讯员 刘红英)为全面应用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持续提升零售商企业经营风险防控能力,4月20日,长沙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邀请湖南省法务会计研究基地主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法务会计研究所所长董仁周教授,为其主办的“新公司实施与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班”提供了《新公司实施与零售商企业经营风险防控》《零售商企业反舞弊治理方法》两个专题讲座。

专题讲座由长沙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彭遥义主持,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等70余人参加了专题培训。

董仁周教授认为,数字智能监管持续走严,以数治税留痕全面落实,股东高管风险不断增大,民企反腐成为长期主线,零售商企业目前处于高风险运营。新《公司法》是一部脱胎换骨的全新公司法制度,法务会计能够配合新《公司法》全面实施,规范零售商企业运营秩序,持续提升零售商企业经营风险防控能力。

他梳理了新《公司法》实施的十大企业经营风险:战略发展风险、招商政策风险、注册资本风险、法人代表风险、董监高管风险、劳动关系风险、公司章程风险、财务管理风险、公司税务风险、企业刑事风险。并提出了零售商企业十大经营风险的主要防控方法,突出主业优势,应用数字技术,实施差异竞争,精准掌握新公司法制度,建构全流程、全过程、全工程、全体系的企业经营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零售商企业合法真实、安全持续发展。

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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