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7日讯(记者 王文)今年4月,长沙楼市取消限购。有市民提问,此前与试点企业签订的租赁协议是否还继续履行?今天,长沙市住建局书面回复,经与试点企业反复沟通,未享受核减套数或贷款优惠利率的,可以与试点企业协商退出协议。业主通过盘活存量房已享受核减套数或使用了贷款优惠利率的,仍应按协议内容履行。
同时,在协议履约期内,房屋权属人可进行房屋交易,但在因买卖、赠与办理租赁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取得市住建部门的租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联系单,且购买方、受赠方仍需按协议履行期满。
2022年5月,长沙市为盘活存量房租赁市场,合理满足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长租房试点,支持市民将租赁住房交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运营后,市民可享受住房核减套数或贷款优惠利率,即优化了限购政策。
根据《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存量房租赁盘活是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实施,具体由原长房集团、市建发集团参与组织,双方共同签订了《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长沙市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来源:新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