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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冯祝苗:从检守正义 为民守初心

发布时间:2024-10-17 16:17:56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怀孕临近生产时仍奔走于看守所提审,舌战于指控犯罪的公诉席;以慈母之心关爱每个涉案未成年人,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潜心开展实务研究,多次参与省级课题研究,入选全国重罪检察调研理论人才库……从检15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始终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用心用情履职尽责,传递“检察温度”。

近年来,冯祝苗曾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滁州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因业绩突出,2019年3月,她荣立个人三等功;2023年12月,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2024年8月,她入选敬业奉献类“滁州好人”。

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工匠”

无论是在刑事检察工作岗位还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岗位,冯祝苗都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力答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答卷,她逐渐从初出茅庐的检察新兵成长为刑检一线的业务标兵、未检“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行家里手。

她审查基层院刑事判决1000余份,发现抗诉线索并指导基层院抗诉成功案件30余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她指导基层院办理黑恶案件80余件,承办涉黑恶案件16件,在办理省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21人涉黑案过程中,她和专案组成员“白加黑”,放弃端午假期,全力攻坚。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奋战,最终完成了该犯罪组织结构层级、犯罪事实等证据链的构建,制作出1213页、69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40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如期提起公诉。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个罪名,判处该涉黑组织首要分子代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9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守护亭城未来的“未检妈妈”

作为市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冯祝苗带领全市未检干警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打造“助苗护未”工作品牌为抓手,用心用情做好各项工作。

2023年,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难发现的现实困境,她依据强制报告制度中,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发现不满14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必须报告的规定,指导创建了医疗系统强制报告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通过这一模型,检察机关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为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她带领未检团队走进学校、医院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开展专题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讲85场次。此后,全市医疗、教育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主动报告线索从0条增长至数十条。13岁女童查某(化名)被网友性侵致怀孕一案的成功侦破即得益于接诊医生的及时报案。

针对违法为未成年人文身、旅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以及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她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综合履职,先后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违法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其中,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7件案件入选全省未检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全省未检综合履职参考案例。

在坚守公平正义的征途中,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冯祝苗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始终坚守检察官的使命担当,手持法纪,肩担道义,以执着的追求谱写为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来源: 中安在线

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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