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旧房装修领域补贴范围内吗?”“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到底是怎么领取的?”“我刚签完装修合同,正准备施工,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吗?”……近期,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引发广泛关注。
《细则》明确,对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20%给予补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公租房和公有老旧房屋的装修改造每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那么,申请人应该在什么时间进行申请?按照规定,所申请的项目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完成?哪些情况是无法享受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的呢?
这些都是各地居民普遍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
与商品以旧换新相比,老旧住宅的装修改造补贴资金量相对较大,市民期望值也较高。但是,由于在操作环节存在标准、时限、流程认定等具体细节性问题,办理流程可能较长,如何用好数字政务建设的最新成果,最大程度提升办理效率,努力给申请人创造更好的体验,进而提高老百姓对这项善政的满意度,都是一种实打实的考验。
旧房装修补助资金来源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是一项把积极财政政策这样的宏观政策与老百姓的获得感直接“挂钩”的惠民之举。说起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到我的房子装修上”确实是一种特别的“体验”。创造更好的体验感,把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得更好,这不仅应当成为这项善政的“标配”,也是稳预期、提信心的应有之义。
各地申请时间不同
该《细则》明确,自《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493号)(含当日)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当年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的项目以及新开工的项目予以补贴,确保项目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并当年使用完毕。
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在2024年9月6日至12月31日向各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如果在9月6日以前,旧房装修工程已经竣工或者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装修,但并没有形成实物工作量是无法享受相应补贴的。
换句话说,居民在此期间签订的合同只能作为开工的依据之一,不等同于开工。考虑到装修工程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要以相应时间内产生的实物工作量为准。
什么才是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指的是经济活动中,通过一些可以直接衡量的物质形态来衡量的量值,在老旧房屋装修中指的就是装修改造的平方米数等,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以及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住房都需要形成实物工作量,具体证明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材料清单由各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
那么,申请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在申请旧房装修领域补贴时,申请人应该提交补贴申请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报告中主要包括项目装修内容、工程造价预算、配套资金来源、拟申请的补贴金额、建设单位账户等,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工程招投标材料、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预算清单、开工现场照片等。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各地在划定当地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的申请时间上会有细微的差别。
比如,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拟申请旧房装修领域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发布的《阜阳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补贴申请人应在旧房装修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属地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原则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
这就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旧房装修领域补贴时,首先要先咨询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明确好申请时间、申请流程等情况之后,再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递交相关申请。同时,申请时要注意,公租房和公有老旧房屋补贴由产权所属部门负责申请,城镇老旧住房补贴由个人(体)住户申请。
补贴项目要在明年底前完工
《细则》中不仅划定了申请时间,也划定了项目的完工时间。《细则》规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月底前,将本月资金拨付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报送省住建厅,所有申请补贴的项目要求在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为何所有申请补贴的项目要在2025年12月底前完工,这个时间节点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这需要结合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的申请时间综合来看。2024年9月6日至12月31日是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的时间,考虑到装修工程实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所以将时间定在2025年12月底。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所申请的项目没有完工,旧房装修补贴资金该如何处理?
据了解,2025年12月底之后,各市主管部门将对发放资金项目进行复核,如果项目未达到相关要求,将要求最终收款人返还补贴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至于旧房装修领域补贴资金的拨付方式和拨付时间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财政部门具体实施实际为准。
严把申请关审计关
《细则》对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和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对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20%给予补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公租房和公有老旧房屋的装修改造每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这些比例到底是怎么确定下来的?
其实,该《细则》中的比例参照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举措》《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装修补贴比例顶格设置为20%,考虑到城镇老旧住房涉及面广,为了让更多人受益,经研究将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比例确定为15%。
怎么理解20%和15%?打个比方说,2024年10月,芜湖市某公租房装修工程正式开工,签订的装修合同金额是4614700元人民币,按照公租房装修补贴比例20%计算,最终,这个工程能拿到的旧房装修补贴资金是922940元人民币。同样,城镇老旧房屋则按照15%计算。
住房问题一头连着民生关切,一头连着经济大局。如何能保证这笔旧房装修补贴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避免出现套补、骗补等情况?
在申请过程中,各属地相关部门一方面会加强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等全流程监管,明确申请材料清单,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实施旧房装修改造的单位(个人)获得补贴;另一方面,在补贴资金发放后,相关部门将采取绩效评价、审计等方式对资金分配、拨付等流程把关,一旦发现有人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当地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张彩莉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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