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聚焦涉企纠纷化解和善意文明执行,创新机制、精准发力,以司法“硬举措”提升营商“软环境”。近日,该院审理的5.7亿元涉企破产转重整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芙蓉区委崔晓书记在该案情况报告上批示“区法院担当善为,依法依规取得最大社会效益”,认为其经验做法“值得肯定”,对区法院主动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给予了充分认可。
2025年2月,春寒料峭,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却暖意涌动。债权人代表陈某国接过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时,双手微微发颤,红了眼眶——历经多年煎熬,落满灰尘的5.7亿元资产重焕生机,包含众多职工集资在内的普通债权人在“零清偿”的窘境中看见了希望的曙光,而这一切,始于芙蓉区法院一场“死而复生”的司法拯救。
困境重重:企业深陷破产泥潭
长沙某置业公司,是湖南省属国有企业的改制承接企业,担负着200余名国企改制职工的家庭与希望。2012年,置业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民间融资、职工集资、售后返租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开发建设了一栋三万余平方米的商业楼宇用于酒店经营。由于自有资金严重不足,酒店运营后企业日渐债台高筑。2015年,债务危机全面爆发。
“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没戏了。”得知企业爆发危机,陈某国与数百名债权人将酒店大门堵得水泄不通,焦灼、紧张的场面至今历历在目。频繁发生的群体性维权行为也成了置业公司和辖区街道的心头病。
某置业公司虽已资不抵债,但酒店经营稳定,具备造血功能,芙蓉区法院因此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重整。此时总债权高达6.7亿余元,债权人数多达300余名,其中普通债权近4.2亿元。主要资产为评估价格5.7亿元的酒店经营商业楼宇,资产抵押率近90%,普通债权人与担保债权人利益冲突激烈。
由于不同债权人群体利益冲突大,且未能有效引入新投资人,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未能通过。2019年9月,芙蓉区法院无奈裁定宣告置业公司破产。
宣告破产后,资产处置成为了新的难题。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环境不佳,置业公司名下资产第一次拍卖、折价后第二次拍卖均被流拍。如继续执行破产清算,无法全额清偿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后续的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为零。
在这起复杂的破产案件中,二百余位改制职工犹如波涛中艰难前行的小舟,直面严峻的养老与就医难题。一百余位选择以售返租的产权业主,原本期望稳定的租金收益将化为乌有。酒店正常经营的局面陷入混乱,案件审理举步维艰,一时之间陷入了僵局。
破局之路:创新理念带来曙光
面对如此困局,芙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文继光深知“这不仅仅是一个案件,更是关乎众多家庭生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此,他多次就本案召开调度会议,寻找案件的最优解。
为盘活置业公司5.7亿余元优质资产,芙蓉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做好置业公司资产的维护运营工作。承办法官不惧烈日,实地查看企业分置各处的资产状况,与管理人共同制定详细的维护运营方案,防止资产价值流失。另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多渠道招募投资人,向潜在投资人精心介绍置业公司的优势和潜力,细致地答疑解惑。
2023年初,随着芙蓉区的楼宇经济稳中向好发展,置业公司破产案件迎来了新的转机,优良的资产成功吸引到联合体投资人投资,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希望对置业公司重整并通过法定主体提交了重整申请。
新的问题接踵而至,法院已裁定宣告置业公司破产,能否再重新转入重整程序?这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罕见的难题,在湖南省内更无先例。芙蓉区法院深知,这是一个关键节点,关乎着整个案件的走向。
“企业宣告破产就如同生命走向了终结,哪有‘复活’的道理?”“置业公司资产优质良好,具有较高的运营价值,如能转入重整程序,既能盘活资产,又能让债权人的债权获得保障。”围绕本案,各种法律意见激烈交锋。
关键时刻,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6月发布的《破产审判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总结》为案件带来转机,该文件提出“宣告破产后,企业如果确实具有重整、和解的必要和可能的,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可以转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
经审委会数次讨论,芙蓉区法院召开了听证会,全面听取债权人、债务人意见,详细论证了重整计划草案的可行性。
2025年2月18日,芙蓉区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了置业公司宣告破产裁定,置业公司破产案再次进入重整程序,为发掘和体现企业价值,最佳处置相关矛盾风险带来了转机。
重整成功:多元化清偿凝聚共识
“重整计划草案是否紧密符合每一个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是能否获得通过的关键!”为深入了解每个债权人的诉求,芙蓉区法院与管理人共同和债权人积极沟通,了解到有的债权人因为企业的债务问题,生活陷入了困境,孩子的学费都难以支付;有的债权人因为投资失败,多年的积蓄付诸东流。
在深入了解不同债权人实际情况和需求的过程中,芙蓉区法院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一方面,普通债权人因企业债务问题生活陷入困境,而抵押债权人又需保障其清偿优先权益,同时还要引导其适当调整清偿率,以此提升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另一方面,需进一步精准了解普通债权人诉求,制定出多样且可行的清偿方案,从而让重整计划草案能符合债权人利益,顺利推进。
在充分考量不同债权人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芙蓉区法院指导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草案中设置了“现金清偿、以物抵债清偿、等价消费券清偿及债转股清偿”四种清偿方式,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详细解释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和后续影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债权人算清经济账。
2025年2月27日,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高票通过,草案明确所有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均在30%以上。目前,重整计划草案执行顺利,首批清偿款已支付完毕。曾经陷入困境的置业公司,正在逐渐恢复生机,如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将盘活5.7 亿元优质资产,保障300余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矛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要深刻认识到破产案件背后所包含的社会问题,我们要以‘敢啃硬骨头’的担当、‘善解复杂题’的智慧,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家企业、稳定一方民生’的综合效益。”芙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文继光在阶段性总结该案时强调。
芙蓉区法院将紧锣密鼓推进重整计划走深落实,以司法实践创新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后续,我们也将根据重整计划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来源|长沙芙蓉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新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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