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一、园区简介
泸州化工园区是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四川省培育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是泸州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化工产业的核心区。园区紧邻长江,321国道、隆黄铁路、川黔高速公路,泸渝高速公路穿园区而过,距泸州机场仅8公里,交通运输便捷。园区以永宁河为界,分为东区和西区,东区位于城区东郊棉花坡镇,西区位于城区西郊新乐镇。
二、园区规划
园区规划面积20.65平方公里,园区以永宁河为界,分为东区和西区,东区位于城区东郊棉花坡镇,规划面积4.38平方公里,主要依托泸天化,重点发展合成氨、硝基化工产业;西区位于城区西郊新乐镇,规划面积16.27平方公里,主要依托泸州化工园区原料结构调整项目(煤气化项目),发展煤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着力打造年销售收入500亿元的循环型化工基地。
三、园区主导产业及承接方向
园区主导产业为依托泸州化工园区原料结构调整项目(煤气化项目),发展煤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
四、招商政策
(一)准入条件
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150万元/亩,年纳税额不低于5万元/亩。
(二)土地政策
用地方式灵活,工业地价不低于国土资源部规定的用地最低价,原则上不高于征地成本价。重大项目用地价格特事特议。
(三)税费政策
1. 工业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助二年,减半补助三年,给予扶持。第三产业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全额补助一年,减半补助二年,给予扶持。
2. 2012年3月10日以后新招商且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入驻园区的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65元/M2。若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能力强,税收贡献大,由区委、区政府按照相关程序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土地交易服务费由企业全部承担;凡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的企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即用地性质为工业的企业,按32.5元/M2收取;用地性质为商业的企业,按65元/M2收取。由企业足额缴纳后实行先征后返、即征即返。
(四)其它政策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档案,搞好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选址,协调用地、用水、用电、用工、融资等,实行重点企业(项目)“绿卡”制度,实行手续“全程代办”制度。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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