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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大陆证件签注申请的受理机关

发布时间:2015-09-09 16:05:38

  1、台湾居民从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

  2、台湾居民从外国来大陆的,可以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

  3、台湾居民事先未办妥有效通行证及签注而直抵大陆口岸的,可以在海口、三亚、厦门、福州、上海、沈阳、大连、成都、青岛、武汉、广州、北京、南京、杭州、深圳、桂林、重庆、长沙、昆明、西安、天津、宁波、济南、哈尔滨、烟台、徐州、郑州、无锡、南宁、长春、盐城、温州、贵阳33个城市的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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